为加强夏令营教学管理,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顺利完成教学计划,特就暑期班排课、调课、停课作如下规定:
一、任课教师须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,教学进度和规定学时不得任意增减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,须由夏令营教学组组长签署意见,报总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调整,教学教务组须将调整后的结果备案。
二、夏令营排课安排由夏令营教学教务组统一负责,同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,课表一经生成原则上不予改动。
三、原则上不办理调、停课手续。任课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调、停课者,须提前一天由本人亲自提出书面申请,重大情况出现亦须本人亲自至少提前三个小时,带齐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到夏令营教学教务组请假,教学组组长签署意见,报总负责人批准后,夏令营教学教务组统一调整。
特殊情况是指:1)严重的急性疾病,如:高烧等。2)涉及任课教师个人的重大变故。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请假,申请一律无效;擅自让他人代课,或不办理手续,自行调课,课时一律不予计算。
四、为严肃教学管理纪律,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参照夏令营教学事故条例处理,情节严重者,将报请学院作相关处理。
五、本规定解释权归乐享夏令营教学组。
夏令营教学组
二○一八年七月